发布日期: 2025-02-12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
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预算表 1)
二、收入总表(预算表 2)
三、支出总表(预算表 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表 4)
五、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表 5)
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表 6)
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表 7)
八、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表 8)
九、项目支出表(预算表 9)
十、2025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5 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作为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市委培训和轮训全市领导干部的重要阵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心,着眼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领导素质和执政能力,以掌握创新理论的最新成果为重点,夯实学员的理论基础,以把握时代特征和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为重点,拓展学员的战略思维,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学员的党性修养。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作为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服务。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的方向,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咨询。
目前,学校每年开设的主体班次有:市管干部任职培训班、市管干部进修班、正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选调生进阶培训班、副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副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副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进修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新录用公务员进阶培训班、公务员“培训超市”,长春市干部教育管理部门和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调训的相关轮训班、专题班及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联合举办的全国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长春市委党校分课堂)等班次。绩效目标要保证完成培训人数和教学课时要求。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位于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7337号,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部门预算仅有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本级。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内设24个职能处室。6个教研部:哲学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党建党史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法学教研部、管理教研部,4个教辅部门:资政研究中心、信息宣传中心、学报编辑部、图书馆,14个行政处室:办公室、研究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教务处(理论宣讲团办公室)、公务员培训处、学院工作处、科研管理处、合作交流处、业务指导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和保卫处。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编制为180人(其中:行政管理岗位65人,专业技术岗位105人,工勤岗位10人),实有在编132人(其中:行政管理岗位58人,专业技术岗位70人,工勤岗位4人)。另有离退休人员145 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141人)。
第二部分 2025 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2025年部门预算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长春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长春市部门预算编制方案》、市财政局 2025 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及2025年市委党校工作计划安排。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坚持有保有压,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安排人员工资支出,后保障正常运行开支;优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根据财力情况,分轻重缓急安排项目支出,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2.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不编制赤字预算,积极稳妥地编制部门预算。
3.本着全面性原则,编制本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范围,各种预算外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编制做到不重不漏。
4.按照真实、可靠,实事求是的原则,收入支出增减因素测算充分、科学,有理有据,力求精打细算,符合单位实际。
5.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主观随意暗箱操作,预算资金分配要规范、公开和透明。
三、2025年部门预算资金收支情况
(一)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
2025年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部门收入预算5,832.21万元,其中:当年预算财政拨入经费3,912.21万元,事业收入(对外开展培训)1,500万元,上年事业收入结转420万元,2024年收入预算5,515.77万元,2025年比2024年增加 5.43%,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我单位事业预算收入增加。
2025年长春市委党校部门支出预算共计5,83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0.76万元,占支出预算的45.28%,项目支出3,191.45万元,占支出预算的54.72%,2024年预算支出5,515.77万元,2025年比2024年增加5.43%。
全年基本支出预算2,640.7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 1766.91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66.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06.3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2.96%;卫生健康支出67.5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56%;住房保障支出199.98万元,占支出预算的7.57%。2024年基本支出是2,957.83万元,2025年比2024年减少10.72%,主要是2025年度我校退休人员较 2024年度减少14人。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40.7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949.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76.74万元,津贴补贴202.92万元,奖金449.28万元,绩效工资86.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6.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5万元,住房公积金199.98万元,医疗费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5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3.82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5万元,水费支出15万元,电费支出55万元,邮电费支出8万元,差旅费支出8万元,维修(护)费支出5.86万元,培训费支出17.28万元,公务接待费2.6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28.29万元,福利费支出29.7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67.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1.9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7.58万元,其中:离休费支出89万元,退休费支出323.1万元,生活补助支出3.98万元,医疗费补助支出11.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6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比2024年预算减少0.05万元,2025年预算无出国经费,由于公车改革、2025年预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263.82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5万元,水费支出15万元,电费支出55万元,邮电费支出8万元,差旅费支出8万元,维修(护)费支出5.86万元,培训费支出17.28万元,公务接待费2.6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28.29万元,福利费支出29.7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67.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1.98万元。
比2024年预算264万元,减少0.18万元,说明我单位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基本持平。
(五)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位于高新区硅谷大街7337号,2013年6月份交付使用,占地面积94,910平方米,建筑面积64,680平方米,价值为35,066.84万元。固定资产总值39,576.15万元,房屋价值占固定资产总值88.61%,各种设备价值占固定资产总值11.39%。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386万元,分别是:校园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386万元。
(七)项目支出情况
一级绩效项目两个共计3,191.45万元,分别是:
1.党校综合事务管理项目支出631.45万元,项目支出依据是服务协议、合同、历年支出付款凭证及支出测算。具体包括公务运行支出:物业服务费、供暖费支出;展馆运行维护费;绿化维保支出;房屋设备维修维护;网络运行维护;有线电视维护费等支出。
2.干部教育项目支出2,560万元,项目支出依据是历年支出及组织部干部培训计划测算。具体支出包括:学员餐费支出、讲课费支出、购置教材支出、印刷费支出、现场教学支出、异地党性教育及学员住宿消耗性支出等。学校每年开设的主体班次有:市管干部任职培训班、市管干部进修班、正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选调生进阶培训班、副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副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副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进修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新录用公务员进阶培训班、公务员“培训超市”,长春市干部教育管理部门和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调训的相关轮训班、专题班及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联合举办的全国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长春市委党校分课堂)等班次;继续教育处也将计划完成对外有偿培训1,500万元培训量的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党校利用现有的房屋设备等办学资源,对外开展有偿培训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本级横向拨款、非本级拨款、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其他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公务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